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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新坟

第一百三十六章 新坟 (第1/2页)
  
  离开璋城已近一月,天气开始转暖了。虽然早上仍有料峭的春风,可低伏在路旁的苍白色杂草间已经能看到渐浓的新绿。李伯辰叫马在乡间土路上慢慢走着,自己伸手从一旁的山楂树上折了一枝。
  
  刚发芽,叶子也绿得怯生生的。他择下那些嫩叶,放进嘴里慢慢嚼,初入口略有一丝甘甜,但随即变得有些苦涩。他笑了笑,记得小时候倒觉得很好吃。
  
  六七岁的时候,他跟着村里的孩子一起在这片山野间钻来钻去,吃早春山楂树的嫩叶,吃刚生出来的野葱,也吃酸酸的酸姜,到了夏天还有乌溜溜的龙葵、红彤彤的覆盆子,以及爬遍了樱桃树的毛毛虫——但这个他是不吃的,烤熟了也不吃。
  
  他又想起母亲为此打过他一回——那次是因为吃了一种菌子,回到家之后只晓得傻笑,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想到这里,他又笑了笑,但随后也愣了愣。
  
  ——倒好像自己真的经历过一样。
  
  李伯辰低叹口气,发现离原来那位与他的母亲共同生活过九年的小村越近,头脑中的记忆就越发真实。在无量城的时候,他虽然也记得一切事,但总感觉自己是个旁观者。知道那位经历之前经历了什么、心里如何想,但只像是在看一场场的戏。
  
  可这些天时不时就觉得那些都是自己亲身体验过的,感同身受了。他想,也许是因为离故居近了吧——那位或许残存于身体当中的某些意识,因某种难以割舍的亲情,将自己影响得更深了些。
  
  想到这里他觉得有些惭愧。记得这位在辗转到无量军之前,每年都会回乡祭拜他的母亲。可如今已六年没法儿回来,大概坟上都覆满杂草了。其实自己此来,最初也不是为了扫墓祭奠,而是为了追查身世。
  
  在无量城时他觉得那位天生神力,也就只是“天生神力”,体质比寻常人好些。但经历了与徐城一战,意识到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风雪剑神想要借自己的身体到自己那位真君那一界去“瞧一瞧”,却又被惊得仓皇退走——他原本觉得自己的那位“真君”就是自己,但如今看,事情似乎不是这样子的。
  
  难道真有一个强大秘灵附在原来那位的身上么?
  
  这一月来他试过各种法子,想要同可能存在的那位秘灵取得联系,但一无所获。于是意识到,得从头开始挖、得先将自己的事情搞清楚,往后才不至于像没头的苍蝇一般到处乱撞。
  
  这时马在一条小溪边停了下来。溪水潺潺,岸边只残了一小片薄脆的春冰。李伯辰记得这条溪——沿溪而下,就会走到村里,往上,则会去往被当地人称作“五龙背”的小山,他母亲的坟就在半山腰。
  
  他想了想,一拉缰绳,往上走。
  
  约过了半个时辰,他牵马走上山坡,循着记忆中的路线穿过一片还挂着枯叶但又生出新芽的矮树丛,远远看到那座坟。
  
  本以为坟上该覆满荒草,可如今一看却只覆着土,看起来像是被人打理过。他愣了愣,想或许是村里人在上坟的时候顺手做了这事,毕竟他母亲生前时与邻里的关系还算融洽。
  
  便将马拴在树上,从马驮着的包裹中取了一小坛酒、一些香烛,抱着走到坟前。
  
  他将这些东西放下,先看了看墓碑。上面刻着:慈母常庭葳之墓。
  
  这感觉很怪异,既熟悉又陌生。他低叹口气,取出火折子将香、烛点上插进土里,又在墓前掘了个浅坑,开始慢慢地烧纸钱。
  
  烧了一会儿,李伯辰低声道:“常夫人,可能往后就不能再来看你了。过些日子我要到李国去,不知道还回不回得来。”
  
  想了想,又道:“我也算是你半个儿子了……泉下有知的话,这些香烛纸钱就受用了吧。唉……不知道你会不会怪我,但我也没想到会有这种事。我也有母亲,但在这里没有,要是往后有机会,我一定再来。”
  
  说到这儿觉得鼻子发酸,就抹了把眼睛。已经很久没有“想家”了,可如今被香火一熏,觉得心里有些难受。
  
  将余下的纸钱都烧了,就一撩下摆,跪下来磕了九个头,又站起身拍开酒坛上的泥封,将酒水慢慢洒在坟前。
  
  记忆里常庭葳喜欢喝酒,对于这世上的女人来说,实在是个奇怪的嗜好。但她是独自一人从李国逃到隋国的,心里必有许多酸楚难言之事,借酒浇愁也不奇怪。
  
  倒完了酒,李伯辰就拿着酒坛在坟边坐下,开始想这些天已想了无数遍的事——常庭葳是因为什么要逃到隋国来?
  
  他倒是对她的身份做了些推测。
  
  常庭葳生得极为美丽。作为孩子,母亲的相貌如何该是很难评价的。无论美或丑的印象,都会在长年累月的相处当中被慢慢冲淡,最终只剩下一个相当主观的模糊评价。
  
  但站在李伯辰如今的角度,却能像旁观者一般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她的美丽略胜陶纯熙,与李丘狐相当。
  
  且双手洁白细腻,不懂得如何做农活。在这村中生活的九年没做过什么营生,用的全是积蓄。
  
  印象比较深刻的一段记忆是,七岁那年过年时,李伯辰吵着想吃她提过的狮子糖。本也只是随便吵吵,谁料那天她竟落泪了。李伯辰吓了一跳,可下午的时候她就找了车,带他到了镇里去。结果镇上没有狮子糖卖,就又找了车,去了府城里。
  
  他记得那一年他们在府城里住了九天,遍尝美食。那时候的李伯辰对此事只觉得新奇愉悦,但如今的李伯辰回想,又发现许多细节。
  
  吃东西的时候,她也嘴馋得像个孩子。虽说那时候已经抱病,兴致却很高。住则在府城中一家豪阔的客栈,一晚就要一陌钱,那九天的时间,大概花掉三块银铤——足够这村里的三口之家过上一年。
  
  但即便如此,她似乎也并不满意,还对客栈多有抱怨。等重回到家中时,则怅然许久,往后的一整年,还在念叨着那就天的事。有时候又忍不住说些“娘从前如何如何”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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