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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4章 女儿竟成了权势保险的筹码

第1084章 女儿竟成了权势保险的筹码 (第2/2页)
  
  此事真是一言难尽,亨利只好耸耸肩,所谓此言差不多。
  
  战争当然会死人,好在拿骚村的损失主要来自男爵的扈从,与普通农夫关系不大。
  
  罗斯舰队停靠在兰河的河道大拐弯的多淤泥处,唯有大船横着停靠岸边水域,抛下缆绳固定在岸上深深打下的多根木桩,保证大船不漂走。
  
  战士们奉命就守着船只建设露天营地,因这片登陆地要作为较为长久的居住地,大家也只好大兴土木建设自己的木制窝棚。他们一样支起大锅熬煮麦子,使得河畔饭菜漂向。
  
  一开始民众天然地认为这些外来军队势必要从村中再拿取一些粮食税,他们天然认为这支军队就是听大人的,想不到这群人似乎没有任何的诉求。他们用斧头和一种说不上名字的工具在山丘上采伐树木,在河畔圈上一大片地,之后开始建造篱笆墙,大有向木围墙改造的趋势。围墙之内是大量的木屋,一开始只是在松软土地打下深木桩,之后在木桩上铺设地板树立大立柱,框架搭建完毕后边堆砌连树皮都不剥的原木做木墙和房顶。粗犷的建筑方式有如搭建林间小屋,大家最初的要求并不高,但几点要求必须满足:不能睡地上、要不漏水的木屋、要不受潮。
  
  东斯拉夫木屋建筑配合维京长屋建筑模式混合而成的罗斯式木屋,国王留里克谓之为词汇“mukleng”,所谓木刻愣。简略版本就是这样快速建筑,至于冬季御寒的需求,待到真的冬季兄弟们还没拿下更好的据点,就针对此亲自建设的据点建筑,拼命在外墙堆砌混了芦苇的泥巴就好了。
  
  外来的军队在大兴土木,就是亨利拿骚也想不到蓝狐居然会这么干。他倒是很欣慰,毕竟这些在自家地盘的军事化作业,自己没有支付一枚铜币和一磅粮食。
  
  显而易见的是罗斯人与拿骚村故意保持有距离,这正应征了当初罗斯王留里克的承诺。
  
  倍感欣慰的亨利拿骚不急于向村民宣布大事情,他先是和家人相会交谈,并将重大决定首先告知妻儿。
  
  男爵成了伯爵,这不意味着拿骚男爵的头衔会丢。夫人自然高兴与自己的丈夫有了新地位,但对未来充满担忧。
  
  一介平凡的妇人什么都不能左右,亨利的大儿子、大女儿以及刚学会走路的小儿子更是懵懂。
  
  亨利对三个孩子做了决定:老大保罗是尼德兰伯爵第一继承人,老二鲍曼是第二继承人。
  
  尼德兰伯国的面积比拿骚男爵领大太多,其中可细分为乌得勒支(在南)和弗里斯兰(在北)两个大板块。老大继承伯爵,主领最富裕的乌得勒支,老二则可继承北部的弗里斯兰统治,可得男爵头衔一个。
  
  亨利不觉得分封有什么问题,恰恰这是对家业分配的最优解。
  
  长久以来女性的无法受爵的,那么拿骚男爵的头衔怎么办?他想到了女儿的巨大价值。
  
  亨利觉得未来自己老家这片区域会被战火袭扰,放弃老家是一个优选。
  
  夫人就是对此不理解:“你祖先的坟茔都在这里,莫非还要迁墓?”
  
  “有何不可?现在萨克森公爵换人了,威斯特伐利亚伯爵放弃固有爵位,成为全新萨克森公爵,这就是战争的结果。我们一族现在是萨克森公爵的附庸,再赖在路德维希的身边当心被他灭掉。萨克森公爵把他祖先维杜金德的棺材都迁到了汉堡,我们也可以。”
  
  “你就完全放弃这里了?你的男爵领当如何?”
  
  “留给我们的女儿。”
  
  这个决定令妇人摸不着头脑:“她是个女人。所以,联姻?”
  
  “不错,就是联姻。看到我带来那些战士吗?其中的那头领头者是一位北方的伯爵……”
  
  “啊?竟是如此高贵。可是……有些太老了。”夫人即惊讶又遗憾。
  
  “他还有年轻的弟弟,刚刚长大没有结婚,不久他的弟弟就要过来。你觉得如何?我们的女儿和那位北方的哥德堡伯爵的弟弟成婚,我们女儿的儿子,自然就继承了拿骚男爵的爵位。这样有了一位北方贵族的保护,我们的女儿在这乱世定能无忧。”
  
  亨利的妻子还是不懂,她听得出来这一切都是丈夫对女儿的爱。
  
  毕竟拿骚一族自古无权无势一直在做小附庸,亨利的妻子不过是一介来茵高伯爵领下某不知名骑士的女儿,嫁到拿骚村这些年来也没有锦衣玉食,生活平平澹澹堪称无聊。丈夫奉命出征她哭得极凶,本来已觉得丈夫战死放弃希望,想不到奇迹发生了。
  
  她倒是有一点绝不是傻子。所谓路德维希大王就在美因茨到法兰克福活动,拿骚男爵已经背叛了他,待内战结束后路德维希一旦算账,男爵领怕保不住。
  
  路德维希惨败,那些登陆村子的军队就属于胜利一方,名叫约瑟夫蓝狐的男人就是胜利方的伯爵。
  
  把女儿嫁过去,可以利用和平条约确保拿骚村不被日后算账,女儿竟成了权势保险的筹码。
  
  不过,这似乎并不是牺牲女儿的利益。
  
  于是,亨利带上自己懵懂的女儿,将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见暂时窝在“建筑工地”的蓝狐。
  
  没有人记得蓝狐过去是个大胖子,这些年来他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战士般的生活迫使他瘦了下来,成为家族里最健壮的男人。他的老脸依旧有些胖乎乎,这番仅着裤子皮靴,打着赤膊展露浓密胸毛,胸口不但挂着纯银十字架,还有纯银的雷神之锤、镀金的弗雷之野猪,乃至琥珀打磨的幸运小精灵。
  
  这就是个信仰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家伙,亨利知道这家伙对天主并不虔诚,这并不是问题。因为这小子就对钱财利益特别虔诚,如此反而特别好办了。
  
  亨利拿骚的女儿还小,他抱着打扮朴素、头戴黑白混色头巾的女孩,在扈从的陪同下走进罗斯人的河畔营地。
  
  不久,蓝狐扔掉手头的工具,领着一帮壮汉气势汹汹走出。
  
  这场面着实吓得女孩发抖落泪,亨利松开牵拉的手,这孩子麻熘得躲在父亲身后,默默探出眼睛观察那些像是从淤泥里钻出的鲶鱼一般脏兮兮的人。
  
  “我的女儿很怕生。”亨利略尴尬地笑道。
  
  “我想起了。”蓝狐捏捏胡须:“所以,你与家人已经商量好了?”
  
  “想好了。我的女儿索菲亚会嫁你的弟弟,我唯有三个条件。”
  
  “你说吧。”
  
  “你的弟弟,必须年轻,必须没有接触过别的女人,必须皈依天主。”
  
  “这些都没问题。”蓝狐有些讶异,如此大事要在这非正式场合谈妥吗?“也许,此事的细枝末节我们当在体面的场合细聊。”
  
  “我也有此意。不如今晚我举办一个家宴,我们细聊?”
  
  “我接受要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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