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义军与蓝田的区别 (第2/2页)
李朝生认为蓝田县的商业正在发展阶段,这时候决定不能因噎废食,因为怕资本主义萌芽升起,就废除商业,那是不对的。
相反在发现问题之后,不是拒绝解决问题,而是下大力气把问题找出来,设计法律,进行监管,这样李朝生不敢保证绝对无人贪腐,可是却绝对没有人敢明着贪腐。
更不会向大明王朝那般,很多贪腐都放在明面上,所有人都没有认为不妥的,而立了相关法律以及机构,这些人在贪腐的时候,就会感到恐惧,也许会忍不住伸手,但是心安理得,那是不可能的。
李朝生就要让他们风声鹤唳,惶惶不可终日,如此才能正常的运转整个官府。
商业要发展,纪律要抓,百姓民生要抓,科技要进步……
这些都是蓝田县不断进步的方向,很多人以为蓝田县能有今天就是解决了粮食问题,可是这不对,因为地瓜,土豆,早已经被传到了陕西各地,可是当地官员推行不起来。
有的地方甚至没人种地了,这已经不是粮食种子能够救援的了,这需要制度的完善,需要人心的开化。
就比如现在蓝田县,地瓜,玉米,土豆,的种植已经达到了一半的耕地,另一半种传统作物,麦子,高粱。
而地瓜,玉米,土豆,这些除了土豆是因为口感太好,老百姓那拿着当菜,地瓜与玉米,蓝田人吃的已经不是很多了,其中大部分都被蓝田县高价卖给了粮商,被粮商卖给了天下人。
就连对面的贼寇中都有不少是吃着蓝田地瓜的。
李朝生还听说,有人甚至把地瓜卖给了皇宫,咱们的那位崇祯皇帝吃过之后,称赞美味,便问低下太监,此物价几何?
咱们那位可爱的太监对崇祯道:“三两银子一斤。”
这吓得崇祯皇帝连忙不敢吃了,留了一半给周皇后,言说以后地瓜不能在吃了,还是吃馒头,米饭的好。
而真正的市场价格是地瓜三十文一斤,可是落在皇帝那里就长了上百倍,最后皇帝都不舍得吃一个地瓜,没办法,这就是皇帝,关在紫禁城内,他能知道什么民生疾苦。
崇祯这个皇帝,勤劳节俭,如果从这一点看,他做的比他的祖宗们大部分人都强,若是放在小门小户,也绝对是振兴家业之主,可是他偏偏是皇上,所以他这些优点几乎不被彰显。
相反他的一些做法,思维,让他变得很愚蠢,最后导致他的人生悲剧。
李朝生其实很同情崇祯,这个家伙人品不错,可惜能力不行,而当皇上的,人品这玩意儿最不值钱,也最没有用。
所以他的悲剧是注定的。
因为几乎整个大明朝都在欺瞒他,他怎么可能跟天下人斗呢?
也正因为蓝田县的政策主张,所以李朝生的手下们对义军很不感冒,甚至认为他们比土匪都不如,土匪最起码还知道不能把村子里人杀光,杀光了下次来了,就没有东西抢了,可是义军不知道。
他们更像是搅屎棍,把明末这个大粪坑搅的更臭了。
不过这也是李朝生需要他们干的,因为他想要这个大明天下,所以他要顾忌名声,对粪坑里面有一些顽固的大粪不能下重手,否则会落一个很不好的名声。
其实李朝生一早就想把地主土豪们抓起来,然后全部杀掉,土地一平分,天下太平,打土豪分田地,多爽。
可是慢慢的李朝生觉得自己不能那么做,因为这个时代的民智没有开化,老百姓啥也不知道,老百姓得到的消息,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地主豪绅们传递给他们的,自己这边打土豪分田地,隔壁县城就能传,李朝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来了之后,有女儿的全给你们祸祸了,种地的全把你们秧苗拔了,而且李朝生好吃人的心肝,来了之后,拿你们心肝佐酒。
再编几个似是而非的故事,比如李朝生看上了村口王家大闺女了,可是人家大闺女已经许配人家,就在王家大闺女洞房的时候,李朝生带人抓了新郎,当着新郎的面,办了王家大闺女,王家大闺女不堪受辱上吊自杀。
新郎一家被残杀,房子都被烧了,王家不忿前去鸣冤,李朝生连王家老太太都没放过,当着王家爷们又给办了,办完之后又杀了人全家……
别觉得这么说胡扯,这东西三人成虎,没见过李朝生的百姓,谁知道李朝生真正模样啥样,还不是地主豪绅咋说咋是,而且很多人愿意相信李朝生就是这样的。
这心理就很玄妙了,所以李朝生不能得罪死豪绅们,因为李朝生不玩命的折腾豪绅,豪绅也没有勇气玩命糟蹋李朝生的名声,因为如果有一天李朝生打进了他们县里呢?
难道就不为自己留条后路吗?
所以这玩意儿,就是一种默契,李朝生不打土豪分田地,让他们祖辈财产一夜之间全没了,他们也不会往死里说李朝生,说蓝田的坏话,彼此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而现在蓝田县的地主豪绅们的生活,各地的土豪都看着,其实不坏,所以蓝田县的界碑往外移动,很少有地方坚决抵抗,当然也不是没有,比如大荔县。
不过现在不是问题了,那些顽固的不开化的地主豪绅,都被可爱的罗汝才与黑煞神清除掉了,这就非常开心了。
这也是李朝生一直觉得义军存在的必要性,有些事情,咱们不能做,义军做了就显得很自然有没有。
“这大明天还真的不能少了这些搅屎棍。”
李朝生如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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