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入地仙界遇黑店 (第2/2页)
老板干笑了一声,身体右跨一步,不着痕迹的挡在了林霄的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客官,这东西都切下来了,卖给别人,别人也要不得!要么留手,要么吃了
,要么花钱解决!」
「大哥哥,我不怕她,快走!」
说着,小孩竟双目赤红!
但此刻,这小子便被恼羞成怒的老板追着踹了过去。
「你这小鬼,没完了是不?!」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一次两次也就罢了,这小屁孩儿贱嗖嗖的,没完没了的怎么?
他的速度哪是小孩能够反应过来的,后者压根没想到对方居然敢暴起伤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沾满了泥尘的靴底,朝着自己的脸上砸了过来。
林霄眉头微皱,刚欲出手,止住此人身形时,在小孩的身上,呼得有一股热浪席卷开来。
小儿手腕赤红色的佛珠大绽光色,但其目的,却不是助其发威,反倒笼罩在孩童的身上,压制着焰火的威力。
一层层火焰自小儿眼中掠过,虚空生火,瞬间腾腾燃于身前。
小贩踹出的腿脚没有落点,火焰几乎要顺着他的脚掌攀爬上来,鞋底和裤腿,都被烧成了炭色。
剧烈的痛苦从小贩足底传出,他跌落在地,痛苦不已。
若非佛光迷朦,却是在镇压着小孩的力量,若非如此,恐怕那小贩在一瞬间,便会被暴起的火焰烧成灰烬!
看到小孩身上的火焰,林霄眼色一凝,想到了一人。
他之所以出现于此,正是因为冥冥之中的定数。
日神景昂的法则,竟然在地仙界之中落地生根,附着于一人。
蟠桃宴的那一场雨,不过只是林霄的顺手施为,只当成一场天下的福泽。
却不曾想,当真有体质特殊的人员,自那场灵雨中获得好处,根种法则。
种了别人的法则,是好处吗?
那也未必。
林霄眸中神光大绽,已看清了其今世生。
小孩四年前出现在了这里,一副干枯瘦小的样子。
起初还无人知道他的特殊,还有人看他可怜,闲了送他一点吃食。
但是,一个无依无靠,在街上漂流的小鬼,怎么可能不受到欺辱?
自从有一次,一个有名的衔角混子欺人不成,反被反杀,所有人都对小鬼敬而远之。
小孩虽有失落,可却一直未曾离开于此,一呆便是多年。
奇了怪的是,这小孩平日里运气不佳饿个三五天都是常事,偏偏却没有丝毫的影响。
几年下来,无论是年岁还是体型,都没有任何变化,已经被众人默认成了是哪尊妖精化形,默而退离。
能长久年轻,返老还童,
对于寻常修士,是好处!反倒对于这种普通人,却成为了这少年的苦难之根,折磨了其数十年。
他的家庭原本还算祥和美满,双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然而,在一次进山打猎的过程中,少年的父亲遇到了山妖,被山妖跟着入了城。
入城后,这山妖做出了桩桩血案,少年全家也被山妖尽数吞杀。
少年即将葬身妖腹之际,他体内的力量,失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