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寡妇 (第1/2页)
游方道士的道歌声杳然远去,清清却听得有些出神。跟公子出来这些日子接触的世俗人情,可谓处处新鲜,令她对人世间愈发留恋。
向往长生之心,日益坚固。
“此心也如金石坚,何须与人道得。”
道歌声在她心中久久回荡。
“能持否?肯攀登。”
道歌的两句,与公子的提点,交相在清清心中回荡着。修门门槛不再那么牢不可破了。
不是因为突然的醒悟,而是源于长久的坚持。
她有些感悟,请求秦川放她进青葫芦修炼。
秦川自无不允。
他心里也想着,游方道士是不是常乐酒楼那个,这道士有什么目的吗?
…
…
金华城街上人潮涌动,这是个大县,比郭北县还要繁华,有些陵州府的感觉了。
禹江省位于东南,水路交错,商业发达,陵州府虽然是省府,可是下面的府县未必比陵州府差多少。
而城内外,实则也是两个世界。
城外的水陆商路都比往年要不安全许多,到了城里,依旧可以感受到盛世繁华的气息。
白骨露於野,朱门酒肉臭。
秦川身着聂夫人相赠的锦衣,他现在有钱买更好的锦衣,可是穿旧的锦缎,实则比新衣更舒服。
婴宁变成狐身,想要在街道上欢快地行走。
秦川虽然清楚她不会走丢,也不怕走丢,可还是把她抱在怀里。
于是街道上出现这样一幕,一个衣着锦衣的秀才相公,抱着一只雪白小狐,小狐的额头生着一道火焰印记,张牙舞爪地挣扎着,样子十分可爱搞笑。走到哪里,都引人注目。
虽然秦川气质不凡,可还是有人忍不住过来询问,“这只小狐能卖吗?”
自然不能。
那人还要搭讪,秦川一个眼神,使他如坠冰窖,浑身寒冷。
回过神来,不知呆立了多久,腿脚都麻木了。
而秦川早已在人潮中远去。
又到了临近饭点的时候,酒肆、饭馆鳞次栉比,扑鼻的香气,掩盖了许多来自人潮的臭味,婴宁自是生出口腹之欲,秦川摸了摸她头,让她再忍忍,小孩子不能老是馋嘴。
兄妹二人穿过热闹的大街,秦川元神感应金华县的地脉,寻找哪里有合适落脚的地方。
不一定要有像五柳庄那样的灵脉,但只要气息清灵,也可以暂时做个落脚处。
他准备在金华城呆一段时间。
其实常人以为的风水宝地,往往不在郊野山林中,而是在城市里。
何处黄土不埋人。
实则许多风水宝地,都是建城的极佳选址。
那些过往的坟墓,自然也被城市的兴建掩埋。
史记“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有圣德之人居住的地方,必然也是风水宝地。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金华县素有文物之邦的美称,名人不在少数。秦川元神感应下,有多个风水宝穴的存在,只是大都有主。
最终他选择了一间人烟冷寂的宅院,然后找了一个负责租赁这里的牙人将其租下。
价钱很低,因为旁边的邻居门户很萧条,有个寡妇带着一对儿女,家境贫苦,丈夫死了好几年,都没钱将其安葬,只好停在隔壁的院子里。
而且奇怪的事是棺材里的丈夫,几年过去,尸体也没发臭,依旧如刚病死时的模样。
曾有外乡人找上门,还带回寡妇丈夫的信。
因此左邻右舍很是忌讳这一家人。秦川租下的宅院原主人,因为挨得太近,搬到城的另一头去居住了。至于这家的寡妇,每天都去很远的地方做活,早出晚归。
寡妇门前颇有是非,传了不少怪话。
但是秦川看来,他租的宅院和隔壁乃是金华城的风水宝地,灵气的浓郁程度,大概有五柳庄的一半。
在金华县里,实是有些鹤立鸡群了。
找到了地方,因为清清还在修炼,秦川只好自己带孩子。清清修炼的第五个时辰,秦川有些想她。
好在婴宁还是很好哄,洗漱完就睡着了。也没嚷嚷着要吃东西,大地是这里灵气比其他地方丰盈,有股清灵之气,使得婴宁很是受用。
天未大亮,婴宁给一阵清亮的声音给弄醒。
接下来,那声音开始唱戏文,声音婉转,颇有娇媚流露,质地不错,但是唱腔着实不敢恭维,像个初学者。
婴宁变成小狐,翻上墙头,又变回女童模样,坐朝隔壁院子看去,娇嫩的朝颜藤蔓百折千回地绕在井口,含着露水的小花随清风摇曳,楚楚动人,一名穿着戏服的人正在井口边唱戏。
戏子回身看见婴宁,有些惊愕。
但婴宁理智气壮地瞧着她,笑个不停,然后一转身,回了院子。
戏子竟有些心虚,以为女童翻下去,摔着了。
啊哟!
这可如何是好。
…
…
外面传来敲门声。
秦川打开门,看见一名楚楚动人的戏服女子。
“这位相公,你家的囡囡可摔疼了吗?”
“囡囡?哦,你说婴宁啊,她好着呢。”他招了招手,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走过来,瞧着女子,脸上挂满笑容,娇憨可掬。
戏服女子见婴宁无事,长舒一口气,“没事就好。”
她随即对秦川弱声道:“昨夜回家的太晚,不知来了新邻居,我早上吵着你们了吧,真是抱歉。”
秦川:“不知者不为罪,不过往后姑娘可不能这么早扰人清梦了。”
戏服女子忙地点头,“妾身记住了,妾身也不是姑娘,已经嫁人,公子搬过来,没听过我们家的事吗?”
“略有耳闻,只是在下略通岐黄之术,看得出夫人还是姑娘身。”
戏服女子脸一红。
“姑娘不要误会,我也不是什么浪荡子弟,伱唱的戏文其实正是在下所写。”
“啊。”
秦川悠悠道:“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飞。晓来谁染霜林醉。”
他顿了顿,“这正是姑娘刚没唱完的一段。”
戏服女子小心翼翼道:“你莫非是聊斋先生?”
聊斋先生是秦川的新笔名,柳毅传、桃花记、西厢红娘记都是用的这笔名。
原因无他,喜欢多开马甲而已。
“正是在下。”
戏服女子连忙抱拳,郑重施了一礼,“后学末进吴婉青,拜见先生。”
“嗯,姑娘待会可是要去魏老板的戏班子,你带我一起去吧。”
“先生去找班主做什么?”
秦川深深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道:“我写的戏本,魏老板教给一个毫无基础的新人练习,我知道后,总得找他要个说法吧。”
吴婉青脸色一白,“先生,这不关班主的事。我是昨天才经人介绍进的魏家班,这机会是我苦苦求来的。若是先生怪罪,责罚妾身便是。只是妾身真的很需要这笔钱,还请先生再给我两天机会,我一定能唱好。”
“莫要害怕,开个玩笑罢了。吴姑娘练过武艺?”
“嗯,打小练过家传的炼形术,还有一份导引术。”
“所以魏老板看上你不是没道理的,晚是晚了点,可良才美质,遭了岁月蹉跎,也不是一般俗物可比。你学戏虽然晚,成就未必会低。”
若是普通人,任凭资质再好,年纪一大,学戏便自是迟了。
但秦川一眼看出,吴婉青不是人。
不是人,也不是妖,身上还有一股轻灵魅气,实在教人意外。她应该没害过人,身上没有那种害过人的怨煞存在。
在聊斋世界,遇见这种非人的存在,倒不是很罕见的事。
尤其是秦川遇见,似乎跟吃饭喝水一样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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