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赏荷诗会 (第1/2页)
次日一早,林琅便拿来一套崭新的白色丝织圆领袍衫要我换上。
“这是熊师父给你的,说是参加人家田小姐的诗会,不穿正式一点,会对不起人家的盛情。”
看那丫头有些红肿的眼睛,便知道昨晚怕是哭了许久。
唉,丫头啊,不是少爷不爱你,只是你还不成熟。
“哭了?”
“没有的事。”
“骗我?”
“怎么会。”
趁换衣当刻,我一把抱住林琅,竟然有些动情:
“你放心,少爷一定会将你留在身边,我才不愿意你嫁给别的男人呢!”
林琅在我怀里挣扎了几下,便不再挣扎,脸红红的,像成熟的苹果。
“林琅生是少爷的人,死是少爷的鬼,决不会与少爷分离。只是林琅担心,少爷娶了其他少夫人,就会忘了林琅。”
“呵呵,你想什么呢?其他人再好,也比不了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所建立起来的纯真感情。”
在原主的记忆中,父亲从长安抱回林琅时,还不足二岁。
之后便与我一起吃,一起睡,玩到我娶妻结婚,真的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这样的感情,不是别人能够代替的。
“好了,别伤心了,记住少爷今天说的话,如果少爷不守信用,那就天打五雷轰。”
林琅伸出手指封住我的嘴唇,娇滴滴地道:
“少爷不许胡说。好了,你该走了,不要让田小姐久等。”
这时,有渔帮的兄弟牵了马来,让我骑马前去参加诗会。
自然,还有三位兄弟跟随。
这是段帮主与熊师父好排好的。
至于暗中还有没有人,我心里十分清楚。
铁拐内劲似乎已经达到了第三重,致使我现在的听力可比之前又进步不少,那些暗卫即便在我十米开外,我也能听出他们的步伐轻重。
荷花池在资州东北方,此处曾经是一位富商的花园。
后来富商犯事入狱,花园便收归官府。
那一任官府也算开明,当即将荷花池对外开放,成为了资州府一处必去的旅游胜地。
每到荷花盛开之时,便吸引了大批文人骚客前来赏荷,吟诗作对,多有雅趣。
我到达时,荷花池边的亭台楼榭里已经聚集了许多书生、公子和少女,有不少丫鬟仆人穿梭其间,为众人提供茶水、瓜果和糕点等小吃。
田小姐的贴身丫鬟繁星则在忙不迭地指挥着。
刚让渔帮的兄弟将马拴在附近的柳树下,便敏感地发现附近有不怀好意的眼神在盯着我。
“呵呵,这个废物竟然也来参加诗会,岂不是故意让我等资州才子蒙羞?”
此刻,那眼神所来之处,响起了阴阳怪气的声音,随即便传来嘈杂的应和声。
我抬眼望去,真是冤家路窄,那人竟是奕韦,身边站着汤可人。
这种场合,我委实不愿与此人发生冲突,以免让田小姐组织的诗会受到影响,便准备转身向别处行去。
“呵呵,想走?没那么容易,说吧,是谁请你来的?抑或是你自己想要在此滥竽充数,毁我资州才子名声?”
奕韦行动很快,带着好几名书生模样的人拦在了我面前。
对于这样的蠢猪,我真的不想再愚弄他,因为他不配。
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挑衅我,这口气又怎么出?
“奕韦,我尊重你是长史的公子,不想与你一般见识。但是,如果你继续蹬鼻子上脸,恐怕我真的会让你这个所谓的资州才子丢尽脸面。”
“啥意思?一个废物也敢在我面前装清高?”
一个干瘦的书生在一边帮腔道:
“奕公子,像这种败类的儿子咱们最好还是离远一点,免得沾染上他身上的臭味。”
这家伙我有些印象,好像是住在南街的文洋,县丞文松涛的公子。
我轻蔑地斜了他一眼,自言自语地道:
“呵呵,好大一条狗腿!不知道是红烧着吃更好,还是炖着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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